什么是开门杀呢?不少司机应该都听说过。将汽车停在路边,司机或乘车人不观察后方,直接打开车门抬腿下车,这样的动作存在严重安全隐患,由此产生的将骑行者、行人撞伤的交通事故通常被称为“开门杀”。上车观察四周情况,下车观察四周情况这是一个合格司机应该做的。也是驾校的时候教练经常教的。但是实际生活中却有很多人并没有养成这样一个好习惯。总以为自己的车周围永远是安全无人的。
近日,江苏南通。如东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“开门杀”交通肇事案件。案件被告人吴某在将汽车停放在泊位后打开车门正欲下车上班,车门和泊位旁经过的电动车发生碰撞,致使电动车驾驶人死亡。如东法院最终以被告人吴某犯交通肇事罪,判处其有期徒刑9个月。
法院经审理查明,2022年8月19日,被告人吴某驾驶小型轿车,头东尾西停放在如东县X354线某路段道路北侧停车泊位,吴某在打开左侧驾驶室车门的时候,被害人桑某驾驶二轮电动车由西向东行驶,发生碰撞交通事故,致桑某受伤后于当日死亡。如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作出《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》,认定吴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。鉴于被告人吴某具有坦白情节,且自愿认罪认罚,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、从宽处理,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。